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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让农民轻松进城(2)

2017-03-22 09:32: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成都市将深化户籍改革纳入统筹城乡工作“一盘棋”中,由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协调推进户改工作,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在就业、社保、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9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平等享有各项福利,真正打破户籍身份差异和城乡二元结构,实现成都全域的城乡统一户籍、自由迁移。

“城乡医保和养老保险并轨了,最低生活保障差异也抹平了!”聊起自己对户籍改革的感受,成都市温江区幸福村村民宋香蓉快人快语。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更好助力户籍自由迁移,也带给群众更公平的社会福利,还为人口管理的提质增效带来动力。“户籍自由迁移给合法、主动落户带来了更多正向引导和激励,使得辖区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数据更加吻合,更便于我们开展人口统计、治安防控等工作。”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处长高颖丽告诉记者。

成都的举措只是四川省户籍改革工作的一个缩影。目前全省各地正围绕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此外,四川自2016年3月起已部署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明确居住证申领对象、条件和持证人享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免除进城的后顾之忧

“农民是落户进城的主力军,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何在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同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免除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陈忠说。

成都市在全国统筹城乡改革试点中,率先探索农业人口可以带着农村产权进城落户。据此经验四川省提出,现阶段不以退出“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并对农民“三权”进行确权颁证和同步固化,让农民带着产权进城落户,不仅给他们吃下“三权定心丸”,也为进一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奠定了产权基础,并释放出四川户籍制度改革所坚持的以人为本政策导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不能将农民强制“拉进城”、让其“被落户”。

“实在没想到,城乡居民户籍不仅可以自由迁移,而且还能保留农村土地上的各项权益和惠农政策。”回忆起户籍制度改革后顺利落户成都市区时的情形,原籍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团结村的胡会蓉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农民进城落户不仅需“确权”以免除后顾之忧,还需通过“赋能”以提升职业竞争力。为此,四川各地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进城农村居民自愿、有偿进行流转,大力发展规模经营,不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又促进更多农民有能力投身二三产业、实现向城镇转移过程中的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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