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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推进新改革 培育新动能(2)

2017-01-03 17:03:1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最后,要培育能形成新增长点的区域,包括:具有产业转型升级亮点的城市,如深圳、杭州等;内陆开放新高地,如重庆、贵阳等;国家政策支持地区,如国家中心城市、城市新区、特区、实验区、示范区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高、产业集群发达的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地区;具有后发优势的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等。

通过推动改革实现新动能

新动能都必须通过推进新改革来实现,新改革包括供给侧改革和基础性关键性改革两个视角,它们之间部分有交叉。

其一,推进供给侧改革,离不开供给侧两个核心主体——企业和创业者,而要调动这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推进“四减”——减税费、减管制、减垄断、减货币超发。

要减税费,就要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要减管制,就要推进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府三单制度建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减垄断,就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垄断价格改革;要减货币超发,就要推进货币发行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外汇制度改革等。

其二,要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要培育新动能,就要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垄断行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政府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科教制度改革、社保制度改革、人口制度改革、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制度改革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

其三,要培育新动能,还要对改革方式本身进行改革,以达到更好的改革效果。具体包括:消除观念和既得利益等改革阻力;通过调动地方政府、企业、民众等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培育改革内生动力;建立改革的协调机制,使各方面形成改革的合力;优化改革方式,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两种改革方式很好地结合起来;建立推进改革的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

(李佐军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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