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说,过去,湖北省、武汉市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由于政策配套不够,导致政策实施效应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加大改革力度,为有志于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大的政策支持,从而为事业单位明确离岗创业政策导向,以此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真正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为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专班,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办法(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相信这一系列新政策,将充分调动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国家和外省市
离岗创业武汉新政亮点
武汉
限于高校、科研院所
实施范围
除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限于科研人员
实施对象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规定3年
外省市不尽一致
离岗创业期限
最长保留5年人事关系
部分为停发工资、
社会保险由所在企业承担
离岗期间待遇
原单位承担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未予明确
申请回原单位待遇
返回原单位时确保不低于原聘岗位等级,工龄连续计算
未予明确
领导人员可否离岗创业
经批准可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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