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首先对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网约车企业提出了消费的警示,就是要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一个社会监督,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服务,提升网约车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然后要尽可能多的满足消费者安全、快捷、差异化这样的一个服务需求,而对于消费者皮小林主任做了这样的消费提示:
皮小林:我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要根据距离、费用条件等选乘适当的服务,选用正规的网络平台来预定车辆,拒绝乘坐黑车和其他违法违规的车辆。第二,要树立安全用车意识,养成对照平台核实驾驶员和车辆信息的习惯,发现信息不一致时,应当取消订单,拒绝上车或者通过平台寻求合理解释。三是如果出现驾驶员无故拒载,不安全行驶,不合理让路加价收费等情况,要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留好证据依法主动维权。
经济之声:皮小林主任对消费者以及对企业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所提出的消费警示,我们要看到,网约车要发展,必须要规范,在发展和规范之间,如何解决当前的生存的问题,是先发展后规范还是先规范后发展?
赵占领:应该是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很多行业是发展在先,可能因为立法政策制定本身有一定的过程,政策法律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但作为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在行业发展之初进行关注,进行研究,时机成熟把相关的问题研究透,然后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之后再进行规范,一般这样的态度非常合理,总体来讲是在发展的同时进行规范,而这个同时并不是时间上一定要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