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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不能被“预制”(3)

按这个标准,我们熟知的罐头八宝粥、罐头午餐肉等,属即食类;我们常买的速冻水饺、自热米饭等,属即热类;加了佐料拌好的牛排、鸡肉等半成品,属即烹类;洗净切段、用保鲜膜包装好运输销售的蔬菜,则是预制净菜。

为了称呼方便,有人把预制净菜称为即配类。这样,从四个“即”上来说,预制菜也可说分为即食、即热、即烹、即配四个大类。

显然,大家担心预制菜不安全,担心调味料、防腐剂等过量添加,主要是针对即食、即热、即烹三类。对于即配这一类,主要是是否存在营养流失、新不新鲜等问题。

所以,在口味方面,预制菜可能和现制菜的确会有一定差别,但只要按标准严格执行,营养和安全是有保障的。一谈到预制菜就担心安全、营养,把预制菜笼统地与不健康、不营养画等号,就有点简单粗暴,自己吓唬自己了。

知情权不能被“预制”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校食堂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一些学校教师和学生长期分开就餐,加重了家长对预制菜进校园的疑虑。

许多网友留言,有的学校是孩子吃盒饭、教师吃食堂,预制菜进校园后,会不会也是只给孩子吃,不给教师吃?

还有一些网友说,既然预制菜没有问题,为什么只进学校食堂,不进政府机关食堂?

此外,不时发生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事件,也屡屡刺激着家长们的神经,加重了人们对校园食堂安全的担忧。

这些问题,不是家长们的杞人忧天。在预制菜进校园之前,必须作出回答,打消家长们的疑虑。

知情权不能被“预制”

4月1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客商在品尝预制菜产品。新华社记者 王曦 摄

公开是疑虑最好的解药。对学校来说,引进预制菜,不管是前期的意见征询,还是后期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都要和家长及时沟通。只有工作做足了,才会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无视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遮遮掩掩,只会让误解滋生,让不信任和非议蔓延。

其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早在2019年就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显然,掌握孩子在学校的用餐相关情况,监督学校食堂的有关做法,是家长的权利。让家长了解相关情况,让家长参与监督,是学校的义务,是必选项,不是可选项。

预制菜没有错,预制菜进校园也不是不可以,但这些都要建立在家长和学生的知情同意之上,不能把家长和孩子的知情权也给“预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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