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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题:金秋十月,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新华社记者白阳

金秋十月,一批关系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15年以上私家车将一年一检,进一步压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相关主体责任,电子烟监管体系再添制度支撑……更完善的法治,为美好生活护航。

15年以上私家车将一年一检

自2022年10月1日起,10年内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次数由3次调整为2次,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5年的,由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根据公安部深化车检制度改革新措施,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新增18项道路交通标志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为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细化要求;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履行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义务。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与境内责任人建立不良反应主动收集、报告、分析评价和调查处理的协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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