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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老屋迎新生(人民眼·拯救老屋)(3)

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是保护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而传统民居多属于村民,普遍面临修缮资金短缺等问题。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的资金补助问题,使文物所有者和使用者更好地履行保护义务。”

2016年初,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支持下,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实施管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项目“拯救老屋行动”正式启动,旨在探索构建以基金会资助为推动,房屋所有人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拯救老屋行动体系。

2017年9月,被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选定为“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县后,金溪县出台实施方案,对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老房屋开展修缮保护与利用。张文贵说:“‘拯救老屋行动’激励我们动员多方力量,着力解决财力、人力不足与低级别文物存量大、保护任务重之间的矛盾,努力做好这项有情怀的事业。”

修缮保护

坚持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尊重村民的实际需求

“老房子闲置好些年了,还修它做什么?”2018年2月,“拯救老屋行动”的通知贴到游垫村村口,一些村民并不理解。

在金溪县,“拯救老屋行动”的修缮资金,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出资4000万元,县政府配套2400万元,房屋所有人自筹1600万元。“一听说还要自家出钱,有的村民不乐意了。”吴泉辉说,“一些村民缺乏修老房子的意愿,特别是有的老房子缺少上下水、保温隔热差等,不如新建的房屋住着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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