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市场摊贩正在进行经营活动。图/IC photo
近日,国务院对各地营商环境的大督查引发广泛关注。据新华视点报道,记者跟随第十六督查组在陕西督查发现,当地存在“市场执法部门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等问题。督查组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当地有关部门存在以办案数量和罚款规模进行考核的现象。
一直以来,一些地方的执法机关将处罚力度、数额与业绩考核挂钩的现象,引发舆论诸多批评。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推进,无论是从中央政府层面,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层面,都在对这类现象予以针对性治理。从市场的反馈来看,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现实中,将“罚没款数额”作为执法考评指标的做法,不仅对“倒逼从严办案”没有切实的帮助,反而会一定程度上扩大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限,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和预期造成伤害。从对社会层面带来的负面影响看,这种陈旧的执法思维和行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各方付出长期的努力才能消除,而其中的高修复成本则需要全社会来分担。
更深层面去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则很容易越过法律边界。对于广大的市场主体而言,执法机关的行为一旦越过法治的边界,那无疑会带来新的问题,也会破坏法治土壤和市场环境。因此,及时以制度性的举措制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