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正文

以柔性监管提升北京营商“软环境” | 新京报社论

以柔性监管提升北京营商“软环境” | 新京报社论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进口水果进行扫码检查。新京报记者吴宁摄

据新京报报道,自今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简称《不予强制清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52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

对轻微违法推行“柔性监管”,对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等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强制清单》明晰了市场监管路径和执法标准。施行才一个多月时间,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252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这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同时,也为北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培土筑基,其未来可发挥的政策功效,值得期待。

一地的营商环境牵涉着市场准入、监管体系、要素流动、审批程序等方方面面,优越的营商环境也是各方面协同发力的结果。其中,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的必要环节,监管的有无、好坏直接关系着营商环境的优劣。

但市场监管并非越严越好,而是适合最好。2020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明确在现场检查中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行政检查单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2021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印发,提出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这期间,一些配套的落地举措也相继出台,《不予强制清单》正是在总结前期市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施行的,也是对最适合的监管方式的探索。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