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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柔性监管提升北京营商“软环境” | 新京报社论(2)

这种监管方式的不断探索、完善,本身就构成了对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无论是行政检查单制度,还是包容审慎监管,都在为市场主体传递更多确定性,稳定了预期,而《不予强制清单》则进一步打开了市场主体的“试错”空间,使监管的脚步紧随市场发展的节拍,为市场复苏增助力而不是添阻力。可以说,依照《不予强制清单》每次“不予处罚”的决定,对具体企业而言,是一种警示,也是一次松绑,无疑会增强其在市场竞争大潮中的干劲和闯劲;每一笔“免罚额”,不只是在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更释放了政策善意。

以柔性监管提升北京营商“软环境” | 新京报社论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外卖封签”检查。新京报记者浦峰吴为摄

要看到,一些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很大部分可能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主观恶意不大,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对这种行为给予适当宽容,采取教育、普法等更为柔和的处置方式,可以让监管执法更有温度,增强遵规守约意识,可能更有利于实现约束和规制作用,从而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

而且,市场监管的审慎,还可以给市场以更多留白,给企业以更多施展空间。尤其在疫情背景下,尽量不让频繁的检查、处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让一时处于困境中的市场主体有灵活的身段辗转腾挪,这是在为企业纾困,也是助力经济稳步复苏发展。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北京承担着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时代任务。《不予强制清单》作为监管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正是因为这些具体而微的清单式监管,才能让政策的雨露,不弃微末,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活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校对/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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