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进口水果进行扫码检查。新京报记者吴宁摄
据新京报报道,自今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简称《不予强制清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52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
对轻微违法推行“柔性监管”,对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等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强制清单》明晰了市场监管路径和执法标准。施行才一个多月时间,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252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这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同时,也为北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培土筑基,其未来可发挥的政策功效,值得期待。
一地的营商环境牵涉着市场准入、监管体系、要素流动、审批程序等方方面面,优越的营商环境也是各方面协同发力的结果。其中,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的必要环节,监管的有无、好坏直接关系着营商环境的优劣。
但市场监管并非越严越好,而是适合最好。2020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明确在现场检查中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行政检查单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2021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印发,提出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这期间,一些配套的落地举措也相继出台,《不予强制清单》正是在总结前期市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施行的,也是对最适合的监管方式的探索。
这种监管方式的不断探索、完善,本身就构成了对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无论是行政检查单制度,还是包容审慎监管,都在为市场主体传递更多确定性,稳定了预期,而《不予强制清单》则进一步打开了市场主体的“试错”空间,使监管的脚步紧随市场发展的节拍,为市场复苏增助力而不是添阻力。可以说,依照《不予强制清单》每次“不予处罚”的决定,对具体企业而言,是一种警示,也是一次松绑,无疑会增强其在市场竞争大潮中的干劲和闯劲;每一笔“免罚额”,不只是在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更释放了政策善意。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外卖封签”检查。新京报记者浦峰吴为摄
要看到,一些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很大部分可能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主观恶意不大,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对这种行为给予适当宽容,采取教育、普法等更为柔和的处置方式,可以让监管执法更有温度,增强遵规守约意识,可能更有利于实现约束和规制作用,从而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
而且,市场监管的审慎,还可以给市场以更多留白,给企业以更多施展空间。尤其在疫情背景下,尽量不让频繁的检查、处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让一时处于困境中的市场主体有灵活的身段辗转腾挪,这是在为企业纾困,也是助力经济稳步复苏发展。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北京承担着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时代任务。《不予强制清单》作为监管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正是因为这些具体而微的清单式监管,才能让政策的雨露,不弃微末,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活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