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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督察,为法治中国护航 | 新京报社论

市县法治督察,为法治中国护航 | 新京报社论

▲7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八省区市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图/新华社

据新华社报道,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7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八省区市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此次督察组成员由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律师、记者等组成,分赴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等省份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这一专项督察活动,别有一番深意。牵头的主体是中央依法治国办,体现出督察活动的规格,以及中央强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决心;选择的时机,定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即将周年之际,意味着专项督察其实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下半篇文章”。

而且,督察组成员极具代表性。不仅有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还包括律师、记者,汇聚了职能监督、人大监督和公众监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地方法治建设督察活动中引入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媒体接触面宽、传播面广、视角全方位、社会多角度的自身优势,为基层法治督察添力加火,释放出合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强烈讯号。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路线图”,在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具体到基层市县这一“微观”层面,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关注不够、举措不实、力道衰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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