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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亮相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亮点解析(2)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草案明确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的震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效约束。

“被执行人之所以敢无视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甚至公然对抗执行,深层原因是逃债赖债的违法成本过低、社会信用机制失灵、执行威慑机制缺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草案大幅提升背德失信者的道德、经济和法律成本,挤压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有效威慑。

形成合力:明确协助义务,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

东躲西藏、转移财产、虚假诉讼……现实生活中,一些“老赖”为了逃避执行花招百出。破解执行领域的人难找、物难查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充分配合,形成合力。

首度亮相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亮点解析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明确,执行中,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协助实施调查被执行人及有关人员的财产、身份信息;查找被执行人、被拘传人、被拘留人;查封、划拨、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事项。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承担社会管理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组织与人民法院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化网络协助执行机制。

“强制执行涉及财产状况的调查、人身自由的限制等诸多方面,如果相关组织或个人不配合,不仅会让法院陷入‘单打独斗’的执行困局,还可能让当事人对司法判决产生质疑,影响司法权威。”谢鸿飞表示,明确各方面配合执行工作的法定义务,有助于实现执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执行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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