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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传统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议政建言)(2)

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尽快研究出台适合保护和发展需要的种质资源共享、利益分享管理办法,完善种质资源信息公开、交换机制,消除存在于农业物种资源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壁垒,以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为基础,建立传统种质资源生产性保护区,与保存于国家种质资源库的种质实现互存备份和资源共享机制,形成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圃和种质资源生产性保护区的完整体系。

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地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大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的抢救性收集,制定农业文化遗产地种质资源生产性保护激励机制,激发农民参与选种保种的积极性,建设“农民种子银行”。开展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协同保护,对于质量与风味独特的种质资源,发掘相关传统知识、技术和文化,开展地理标志认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对于具有重要遗传价值但不具有显著市场优势的种质资源,参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政策,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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