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正文

以案说法|如何减少短视频侵权行为发生?法院支招(3)

短视频平台应加强监管指导用户规范创作行为

涉短视频著作权侵权行为高发,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影响短视频行业的长远发展。如何强化责任,避免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颖认为,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对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于侵权属性明显、平台控制力较强、平台直接获益等类短视频的监管义务。此外,加强对平台用户的监管,对于持续、反复侵权的用户,应当采取限权、封号等措施,有效避免重复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应当成为连接作品权利人与使用人的纽带,有效整合音乐、图片、视频等资源,构建先授权、后使用、再付费的著作权授权分发体系,有效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与此同时,提高短视频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对于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尤为重要。姜颖建议,法院、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均可以依托短视频平台,向短视频创作者进行普法教育,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短视频平台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司法案例、行政监管要求等,针对多发常见的短视频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用户规范短视频创作行为。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