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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四大看点(3)

比如,根据修正草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也是法律实施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吕红兵说。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丽水市纪委常务副书记钟海燕表示,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进一步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看点四:补充完善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对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作出一定补充完善。

比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协同高效以及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地方实际需要,可以共同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需要,可以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等。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才华认为,这些修改将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增强基层为民服务的执行能力,激发现代治理水平的新活力,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地区治理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地方组织法的修改对基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可探索数字赋能,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决策质量、提升工作透明度;加强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融入到政府工作中。”钟海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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