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旨在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6年来,《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及配套授予办法先后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逐步完善。于敏、孙家栋、袁隆平……一大批功勋模范人物获得表彰,充分发挥了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有哪些种类?
这是“共和国勋章”。新华社发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同时,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种类名称、授予对象、人选提名等予以明确。
根据本法,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由谁来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