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指出,国安法第55条规定很清楚,国安公署只在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辖权。驻港国安公署的管辖权主要体现在它要对有关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报请指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逮捕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至于后续的一些环节,国安法都规定得很清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机关来负责检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来负责审判。
张晓明说,国安法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考虑到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内地不同。中央有关机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机构是两个不同的执法、司法主体,应该也只能是执行各自的法律。按照国安法的设计和规定,将来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支执法、司法队伍,各自形成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各个环节在内的完整的“全流程”的管辖。这样既做到分工比较明确,管辖划分比较清晰,同时又能够互补、协作和支持,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体系。
原标题:涉港国安法威力初显,他们都怂了!盼望着,盼望着,涉港国安法就要来了。随着涉港国安法进入最后立法阶段,祸港分子们纷纷打起了退堂鼓,试图以各种方式跑路,逃避法律的制裁。
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刚刚香港特区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公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即日晚上11时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