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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驻港国安公署职务行为不受香港特区管辖合情合理

张晓明:驻港国安公署职务行为不受香港特区管辖合情合理
2020-07-01 14:25:02 新华网

张晓明:驻港国安公署职务行为不受香港特区管辖合情合理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这是张晓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1日指出,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的权力已经超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范畴,香港特区当地的机构不能管辖驻港国安公署,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张晓明在回答记者有关驻港国安公署的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张晓明表示,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这是我们考虑所有具体问题时候的一个基本出发点。香港国安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就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它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同于基本法第22条规定的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香港设立的机构,这两者不是一回事。

张晓明说,香港国安法第60条规定,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这句话的含义很清楚,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对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能管,这是保障国安公署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这个规定也参照了驻军法的有关规定和国际上的一些做法。从美国的情况看,美国有联邦和州两套司法体系,有的事情州也是管不着的。这不是说将来驻港国安公署就是“无王管”了,国安法本身对驻港国安公署履行职责的程序、监督机制都有一套比较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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