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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周年:由乱而治,再出发!(2)

23周年:由乱而治,再出发!(2)
2020-07-01 12:03:01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所有的特点集合共性就是:呼应社会各界关切,契合香港最大民意!

在一国两制实践中提取公因式,在各家之言中求得最大公约数。 中央始终保持开放姿态,充分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使立法凝聚最大共识,得到广泛认同。

最后问世的这部法律6章、66条,字字句句皆为心声,更饱含期许!

惩治极少数,为权益护航

香港国安法的问世,划定了国家安全的底线,明晰了“一国两制”的空间,保障了香港市民的权益。

细看香港国安法,有两个重点值得注意: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央全面管治+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港府具体实施+香港市民最终受益

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基本法补上了“安全阀”,有利于香港法治和营商环境,必将成为香港市民自由权利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

23周年:由乱而治,再出发!

“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

这是香港国安法的一大重要原则。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又是一把高悬的利剑,涉及的四类犯罪最高都可判无期徒刑——

分裂国家罪: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

①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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