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新闻联播):今天(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了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条目,全面放宽了一、二、三产业的外资准入限制,新版负面清单将于7月23日开始施行。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
在服务业方面,加快了金融、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开放进程,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实现了负面清单金融条目的清零。取消了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制造业、农业领域的准入也进一步放宽。放开了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等生产的规定。将小麦新品种选育等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同时,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在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明确了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称,将会同相关部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潜力,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今天(19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不再执行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一致的规定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步落地实施。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将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