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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焦点透析

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焦点透析
2020-06-20 22:10:01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题: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焦点透析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朱基钗、孙少龙

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焦点一:政务处分解决“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问题

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2018年3月施行的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

政务处分法明确: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政务处分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焦点二:政务处分对象包括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政务处分法明确: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依据监察法的规定,公职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说,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对比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都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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