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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渠道15日正式“开闸”——创业板注册制进入“实操”阶段(4)

受理渠道15日正式“开闸”——创业板注册制进入“实操”阶段(4)
2020-06-15 14:33:01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具体来说,一是有序开展在审企业平移和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审核等工作,认真做好衔接安排,平稳高效推进注册制审核。二是抓紧组建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行业咨询专家库、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以及会计、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做好委员和专家遴选工作。三是持续做好规则解读宣传工作,组织系列培训,发布投教文章,开展投资者教育,加强市场宣传引导,为稳步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发行人等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质量。五是积极协调市场各方完成技术改造,组织全市场完成系统联调、业务仿真、全网测试等工作,持续跟踪会员适当性相关系统改造及存量投资者重签风险揭示书情况,全力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启动、顺利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因此,投资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可能存在市场波动风险,企业盈利风险,政策推进节奏不及预期,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不及预期,需求低于预期,风险偏好回落等风险。

财信证券分析师罗琨表示,在创业板注册制落地的初期阶段,新股首日涨跌幅可能也将呈现类似于科创板剧烈震荡情况。随着市场逐步机构化提升、注册制逐步铺开,新股的供求将逐步达到平衡,创业板、科创板的波动率将逐步下降。(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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