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新基建”应当鼓励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新基建”的投资规模显然是巨大的,难以精确估计。而且,“新基建”投资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传统意义上的基础设施主要是由政府投资,但随着社会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壮大,社会资本规模不断扩展以及社会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今天的“新基建”已经有可能不再让政府唱独角戏,而更多是由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完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将成为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的可靠保障。
第五,“新基建”应当更加关注知识产权保护。要力求在知识产权的获取、归属、分配、转移等方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国家利益,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
第六,“新基建”的组织形式应该保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新基建”奏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最强音
“新基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的“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技术新。“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新基建”要求把这些新一代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物化为新型基础设施。
二是需求新。数字经济是中国的国家战略,也是世界潮流。当下我们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等,都在呼唤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而这些正是“新基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是机制新。传统基建的功能属性相对独立,边界比较清晰。“新基建”涉及的许多技术既有自身特性,又需要相互交叉融合。因此,以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新基建”既是基础设施,又是新兴产业。对于这些新事物,很难沿用传统的监管思路和发展模式,亟待以新机制为其营造发展的空间和环境。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题:频频刷屏!“新基建”到底“新”在何处? 新华社记者张辛欣、张千千、杰文津、温竞华 如果列举2020年中国经济的“热词”,频频被刷屏的“新基建”一定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