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
5月2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以1260个条文回答了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项权利,包含着民族的精神密码,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部7编加附则、84章、1260个条文,总字数逾10万的民法典中,表达了我们国家对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看法,包括:
我们是如何看待人的?我们是如何看待家的?我们是如何看待社会的?我们是如何看待国家的?我们是如何看待人类的?我们是如何看待自然的?
让我们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看一看它究竟如何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
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王启慧)在民法典中,人格权单独成编被视为最大的亮点。
在1986年4月12日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在人身关系之前。
而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告诉我们,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财产关系之前。
对此,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民法通则的主要功能是要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解决国人吃饱穿暖的问题,它要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而当我们来到21世纪第二和第三个十年的交汇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内容,已经从吃饱穿暖变成了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确认和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民法调整对象所作的法律表达,就包含着这部民法典对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