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全国人大来直接立法呢?“从法理上看,我国的《国家安全法》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如果适用于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反而由全国人大制定,在法律位阶上会存在问题。”郑戈表示。
但根据宪法、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直接制定涉港国家安全法律的权力。“基本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只是解释基本法,而没规定它可以为香港立法。宪法中在规定人大常委会权力部分又没有提及特别行政区。只有全国人大在宪法中被明确赋予了决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权力。”郑戈表示,因此需要一个授权,全国人大通过决定授权给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分两步予以推进,这一安排完全合乎宪法、基本法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