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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业委会咋建?物业被“炒”后不走咋办?小区车位紧咋分?——聚焦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五大看点(2)

没业委会咋建?物业被“炒”后不走咋办?小区车位紧咋分?——聚焦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五大看点(2)
2020-03-29 15:11:06 新华网

对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或者财物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自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处每日1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于前期物业,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表示,条例为保障业主有效行使共同管理权提供了更细致的规范。同时,对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规定了最长期限,则有利于真正将物业服务最终决定权交给业主。条例还具体规定了物业服务人交接义务及其具体内容,有助于妥善处理交接事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看点三:车位优先出售给业主 业主不得私拉电线充电

业主车位不够用,小区车位却被出售或出租给外人,怎么办?部分业主私拉电线充电,违法吗?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售出的,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人。

对于违规将车位、车库提供给业主以外其他人的,每个车位最高可罚1万元,拒不改正的,按每个违法出租车位处每月2000元进行罚款。

条例还规定,小区业主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规的将由消防救援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郭雳表示,条例相关规定是对物权法“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定的落实细化,也是对此前其他存在此类规定城市管理经验的借鉴。这有利于维护小区设施资源利用的公平与效率,有助于提升业主居住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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