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3项措施。初步估计,此次推出的阶段性减免企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减免规模将超5000亿元。
游钧介绍,免,即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3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即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3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从企业类型分,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游钧说。
在社保基金减收力度如此大的情况下,养老金等社保待遇发放会不会出现问题?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此次阶段性减费政策预计减收养老金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超5万亿元。”余蔚平说,财政部和人社部进行了详细测算,做了充分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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