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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规模将超5000亿元(2)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规模将超5000亿元(2)
2020-02-21 10:02:01 经济日报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将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他表示,减征期限将从2月份开始,最长不超过5个月。初步匡算,此项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助于支持企业复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措施。”陈金甫说,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为1.3万多亿元,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基金运行有支撑,长期平衡有基础,减征措施对基金影响不会很大,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倪虹说,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此外,对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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