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4 2010 — 2018 年普通本专科在校女生人数
及所占比重情况
(三)妇女与经济。
1.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女性就业选择更加多元,妇女半边天作用愈加凸显。2018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超过“保持在40%以上”的《纲要》目标。
2.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大幅度减少。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人,比2010年减少近1.5亿人,其中约一半为女性;2018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7%,比2010年降低15.5个百分点。
3.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约为每月490元,比上年增加40元,与2010年相比增加304元;全国城乡享受低保和得到救助的农村特困人员共4981.1万人,其中女性1985.1万人,占比近4成。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全国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占比均达历史最高水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上届提高1.5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中有女委员440人,占委员总数的20.4%,高于上届2.6个百分点,也是历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见图5)。
图 5 历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占比情况
2.女性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2018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9.9%,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41.9%,分别比上年提高0.2和0.3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分别提高7.2和6.7个百分点(见图6)。
图 6 2010 — 2018 年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
女性所占比重情况
3.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女性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尤其在居委会组织中参与程度较高。2018年,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为50.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已达《纲要》目标;2018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为11.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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