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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调查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规模有所提升(5)

经济日报调查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规模有所提升(5)
2019-11-30 08:33:00 经济日报

在受访新型经营主体中,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大户中采用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的比重为37.10%,比未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大户占比高出2.06个百分点;在获得贷款的合作社中,采用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比重达到了60.27%,比未获得贷款的合作社占比高出了11.86个百分点;在获得贷款的龙头企业中,采用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比重达到了83.22%,比未获得贷款的企业占比高出17.12个百分点。

此外,在是否采用电商平台销售的问题上,获得贷款的受访新型经营主体也明显更多地采用电商这一新型销售形式。在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大户中,开始涉及电商形式销售的受访经营主体比重较未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大户高6.22个百分点;7.80%的获得贷款受访合作社已经开始采用电商销售,比未获得贷款的合作社比重高2.09个百分点;44.97%的获得贷款的受访企业已经开始采用电商销售,比未获得贷款的龙头企业占比高21.89个百分点。

由此可以看出,获得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因信贷约束相对较为宽松,在生产层面能够有更为充裕的运营资金开展设施农业建设或标准化生产,在销售层面也能够开展电商平台搭建等销售渠道升级工作。

多措并举缓解融资难

为了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迎合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性借款需求。2017年,《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提出,要“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这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应该切准当前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主要集中于生产性借款这一现实条件,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

第二,进一步开展信贷支农行动,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两个不匹配”问题。由于问题主要是由于新型经营主体有别于传统经营方式,对土地和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和期限都有所增加。因此,需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力度,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第三,适度放开多种抵押贷款限制,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难的信贷约束问题。由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难以真正实行等金融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营主体的信贷获得,因而有必要更积极地探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未来处理,积极推动厂房、生产大棚、渔船、大型农机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同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原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规模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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