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1月17日电 题:福建沙县:小吃牵动大改革
新华社记者于子茹、肇蕾、郭圻
“家里的林地不用再操心,我可以在外面专心经营小吃店。”福建沙县高桥镇上里村村民卢仁顺说,这是他近几年生活发生的最大变化。
近年来,沙县小吃名闻全国。越来越多沙县人外出经营小吃店,卢仁顺就是其中一员。尽管这给卢仁顺一家带来颇丰的经济收入,但烦恼随之而来——家里的3亩山林地,因无人看管导致抛荒。
这也是沙县不少村民的忧心事。全县三分之二的劳动力在外经营沙县小吃,沙县大量田地抛荒、林地失管,守着丰富的林木资源,却享受不到收益。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农村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如何让外出发展的村民无后顾之忧呢?继集体林权改革后,沙县近年来探索推行“四共一体”的林地改革新模式,即村集体同国有林场共享林地股权、共同经营村集体林场、共同开展资本化运作、共享林地收益。沙县县委书记杨兴忠介绍,这项改革对村里已有的林木进行评估定价,国有林场按估价占股51%,村占股49%。国有林场投入生产资金对所有山场进行全程管理。
在沙县高桥镇上里村,正是这一新模式,激活了山林资源。
“按过去由林业小组出资种植杉木,培育30年,至少需花费37万元。林业小组有352人,人均出资1000元左右。”沙县高桥镇上里村村党支部书记卢仁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采用混合经营模式,不仅造林费用有人分担,还能让林地得到专业的管护,30年培育期里,林农在不入股的情况下,每亩就可以“躺赚”1700多元。
20世纪90年代初,受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委托,纪实摄影家解海龙拍摄了一组“我要读书”的照片,它们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其中有一张“大眼睛”的照片尤其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