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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
2019-10-23 23:07:00 新华网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是要破除市场主体反映多的纳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方面的堵点痛点。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与已有法律法规衔接的工作量大、难度高。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受权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我国优化外汇管理措施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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