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
2019-10-23 23:07:00 新华网

  广泛征求意见 破解痛点难点

宁吉喆介绍说,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良法善治奠定坚实基础。

条例明确,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宁吉喆说,执法“一刀切”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有的地方监管平时不闻不问,执法不力,到了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督查督导、年终考核的时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应付、简单粗暴的处理措施,不给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留出合理时间,甚至要求企业普遍停工、停产等,这给企业主体造成损失。条例这一设定有利于以法治化手段纠正这些问题。

他强调,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一定要依法实施。要创新公正公平的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要做“5个进一步”

宁吉喆说,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