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船老板称,很多船员遭遇过被人强行收钱但不收垃圾的情况。“船刚停靠码头,一个人就跑过来要钱了。他拿着单子却只背个小包,用什么收垃圾?”
一些船员说,“说白了,就是100元买个垃圾记录簿上的章。”他们告诉记者,“在长江中下游一些地方,只要靠上码头,收垃圾的小船就来了。有垃圾也好,没垃圾也好,都要收100元钱,跑不掉的。”“好说话的80元、50元也行,不好说话的要100元,有一次直接要300元!”
船上的垃圾记录簿也印证了这一问题,有的船舶因停靠了3个不同的码头,在短短6天时间里交了3次垃圾费。
业界呼吁:统一管理,疏堵结合
一些业界人士和相关专家建议,防止长江船舶污染,应加强统筹,疏堵结合,完善相关政策,增强对污染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
近年来,一些沿江地方政府正在加快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建设,在宜昌、荆州、安庆、芜湖、重庆、南京等地,陆续有生活污水接收船和转运码头投入使用。
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荆州、马鞍山、芜湖等沿江城市主动先行探索,采取政府买单模式,统一招标,由中标企业免费接收部分污染物。但记者在这些城市走访发现,多数船员表示,并不了解相关免费政策。
“船舶是流动的,只有长江各地‘一盘棋’统一管理,才能把船舶污染物管起来。”安徽省长江环保协会会长胡师斌等人建议,应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相关省市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基金,形成共抓船舶污染物防控的合力。
一些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负责人呼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案,设定群众知晓度、群众投诉、定期检查和抽查等考核指标,根据中标企业的实际考核情况支付费用。
武汉新港委主任张林认为,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船舶垃圾、污染水的监控,提高就地处理和循环利用能力。(参与采写:韩文哲)
新华社济南8月17日电 记者从山东日照市海上搜救中心获悉,16日傍晚,一艘载有9人的河北籍船舶在日照海域遇风倾覆。截至17日11时,沉船已被打捞出水,7人遇难、2人失联,当地正全力进行大范围水面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