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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能否“管住、管活、管优”?(3)

保健食品能否“管住、管活、管优”?(3)
2019-08-20 22:36:00 新华网

周石平介绍,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保质期外,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

周石平表示,希望通过规范保质期的标注方式,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购买;让企业受到约束,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标本兼治、产管并重、综合施策

针对保健食品领域的突出问题,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孙梅君介绍,《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正是清理整治行动方案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要标本兼治、产管并重、综合施策,整治、规范、提升,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孙梅君说。

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保健食品实行备案和注册审批。对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实行目录管理,是实现备案和注册“双轨制”的重要基础。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对“两个目录”的管理,为保健食品“管住、管活、管优”提供制度保障。

刘学聪认为,办法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公布的程序和路径,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让行业企业站在目录与功能研究的舞台中央,极大地鼓励和促进产业的研发与创新。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不再局限是维生素和矿物质类原料,更多天然植物提取物的原料加入备案目录,更多产品快速上市,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刘学聪说。

刘学聪认为,根据科学研究与进步,动态调整可以声称的保健功能,在祛除不符功能的同时,允许新的保健功能准入,这是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为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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