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提出,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规定印刷字体,提高清晰度。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希望通过标注警示语,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说。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认为,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有利于避免产品的夸大和虚假宣传,有利于促进消费者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的功能作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有利于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规范保质期标注避免“找不到”
人们在选购食品时都比较注意查看保质期。然而,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反映,标签上的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难计算”。
“找不到”,保质期标注的位置不明显,有的标注在犄角旮旯,有的标注在瓶底,有的标注在封口处;“看不清”,保质期的字体小、色差小,难以辨识;“难计算”,保质期的标注形式不直观,比如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2年,消费者要通过对照生产日期来计算产品食用截止日期,缺乏人性化。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要求保质期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但如何标注,规定得不具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说,指南对保质期的标注作了进一步规范。将保质期的标注统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来标注,就是按照“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进行描述,与生产日期的标注形式相统一。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话,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赵文君)“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原标题:独家调查丨成本2.5元卖125元,一图揭开保健食品黑产业链保健食品批号涉假经检测多数含西药成分近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人员以消费者的名义从一家网店购买了店内正在销售的所有可疑保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