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然而,对于儿童票的认定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为缺少法律方面的规定,各行业或是以“行业惯例”为由继续沿用“限高”标准,或是各自制定“土办法”,种种做法让家长既感无奈又无所适从。
苑宁宁认为,拟在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可以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
“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是针对所有未成年人,而不是选择性地给予一定身高以下的人。按照身高标准来确定儿童票,必然会损害到一部分儿童的福利。建议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在法律中增加儿童福利的内容,尤其在社会保护和政府保护的内容中对此加以明确。”苑宁宁说。
张莉认为,应当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在其中增加儿童票制度,明确规定将儿童票标准统一定为十八周岁以下,以方便推广实施。
张莉还建议,探索建立奖励补偿机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构参照执行儿童票价制度。政府建立奖励补偿机制,运营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对于执行儿童票价的市场主体,政府可以适当减免税收,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或者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补贴。而对违规或采取欺骗手段购票的,纳入严重失信人黑名单,制定相关处罚办法进行惩戒。记者 蒲晓磊
原标题:代表建议:不再以身高为标准,18周岁以下都可享儿童票优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安徽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按年龄划分儿童票标准的建议》。
记者29日从北京铁路公安局获悉,在北京工作的张某因长期乘坐京津城际列车往返于天津和北京间,为了贪图小利,自去年5月份以来,他通过买短乘长、退成人票冒用儿童票的方式,恶意逃票4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