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双桥公司被列入影响环保类第三批“退二”企业,本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但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市政府关于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退二”延期搬迁申请批复的函》(穗工信函〔2018〕1976号)上述两家企业延期搬迁至2022年底。
鉴于双桥公司存在长期违规排污行为,对南箕涌、人纸涌乃至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对其违法排水整治工作刻不容缓。为彻底消除污染源,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海珠区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统筹解决相关公司的搬迁问题,彻底消除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污染源。
正在建设中的储水设施。(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顶格处罚不手软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海珠区政府已约谈双桥味精厂负责人,并责令其彻底整改。海珠区水务局牵头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双桥味精厂进行水质检测,并对其水质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但从目前检查情况发现,该厂整改效果一直不明显。
据海珠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曾多次因双桥味精厂涉嫌超标排放,向该厂发出大额罚单。4月2日和9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双桥味精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停用检修接触氧化池,属于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情形。现场对其污水排放总口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化学需氧量为755mg/L,涉嫌严重超标排污。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双桥公司开出了8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双桥公司开出了3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5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限制生产,对双桥公司开出了9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下一步,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嫌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日夜巡查机制,坚决做到监督企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