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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两办地方专项债新规(2)

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两办地方专项债新规(2)
2019-06-11 06:04:01 新华网

坚持市场化发行 扩大投资群体

不少民众可能记得,今年3月,浙江省和宁波市开始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标志着我国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个人和中小机构均可认购地方债券。

在“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章节,通知提出大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等要求。

以市场化发行为例,通知要求,进一步减少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排名、财政资金存放、设立信贷目标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施压。

在丰富投资群体方面,通知提出,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台发售比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通知既支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又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沿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实现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关负责人说。

既突出正向激励 又坚决防控风险

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加大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手段。如何更好调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的积极性?同时确保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有关负责人说,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和要求,在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担心问责而不作为的情况,从建立正向激励、依法合规予以免责两方面,既提出相关激励性措施,又设定合规免责的边界,着力打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合法合规行为的不必要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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