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15日电(记者高敬、孙仁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5日通报了辽宁省营口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甚至存在敷衍推托、表面整改问题。
督察组指出,营口市城镇人口约122万,每日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约1550吨。目前建成大石桥垃圾处理场、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合计填埋能力约765吨/日,同时依托营口同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筛分—发酵”工艺,实际消纳能力约250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存在巨大缺口。
2017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辽宁省反馈指出:营口市长期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年来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在辽河岸边湿地,总量超过137万立方米。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多,堆存量大。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营口市应进一步提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水平;2019年底前完成永远角存量垃圾堆填场治理工程,2020年底完成永远角生态恢复工程,并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督察发现,营口市对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系统谋划不足,统筹推进不够,未能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存量大、增量快等问题,导致垃圾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甚至在永远角垃圾堆填场停止接纳新增生活垃圾后,部分区县一度出现“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督察组指出,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一是不在彻底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问题上下功夫,病急乱投医。二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流于形式,作风不严不实。三是公告弄虚作假。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排查上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中,不仅瞒报实际点位,排查不严不实,甚至谎报数据,弄虚作假,企图以虚假公报数据掩盖生活垃圾管理乱象丛生的真实问题,重面子轻里子。
督察组认为,营口市党委、政府对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排查上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中,不仅监管不到位,排查不严不实,甚至瞒报点位,谎报数据,弄虚作假,严重失职失责,乱作为问题突出。
新华社太原12月12日电(记者马晓媛)记者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