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1日电题:“小事”大行动:上海立法管理生活垃圾
新华社记者
今年的上海两会上,生活垃圾管理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话题。向国际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并先行实施……在上海,垃圾分类“新时尚”正在法律护航下迈开新步伐。
其实,对上海不少居民区来说,垃圾分类早已不仅是嘴上说说的名词,而是生活中实实在在发生的改变。2018年,上海明确要建立生活垃圾的全程分类体系,一批小区参与垃圾分类的用户比例达到90%以上。
记者在长宁区虹桥街道爱建居民区看到,小区门口整齐放置着不同颜色的垃圾箱,旁边的墙壁上是社区居民手绘的垃圾分类指示图。这并不是“摆摆样子”,如今小区95%的住户都做到了定时、定点、分类、减量处理垃圾。
上海在垃圾分类上已做了多年努力。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介绍,自1996年起,上海就开展了多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00年,上海成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14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实践也不断推动着思考。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处处长徐志平分析,以往推动方式不少属于“软引导”,存在效果难持续的问题。
如今,对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已经势在必行。
历经之前3轮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连日来的人大会议审议,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表决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类,其中,剩饭剩菜属于湿垃圾类。
条例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完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各项措施。除了注重全过程综合治理,上海在立法中注重建立全社会责任体系,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