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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正”到“修订”,药品管理法修改背后的“小知识”(2)

2019-04-22 23:05: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在常委会审议阶段,对法律案审议也有从修正草案转为修订草案进行审议的立法实践。

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就是一例。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于2018年10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并于会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在法律修改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提请常委会初审的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对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作出规定,其他有些规定也应根据药品行业发展和监管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管理要求完善有关规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规范。这就需要在二审阶段对修正草案作岀较大篇幅修改,修改法律案的形式也要作相应调整,不再是向常委会会议提出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而是改由提岀适用较大修改方式的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用修订的方式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修改。

从“修正草案”到“修订草案”,看似是个立法技术问题,实际更是意味着药品管理法此次迎来的将是一次系统性、结构性的“大修”,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百姓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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