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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在我国宣告成立

2019-04-19 06:03: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杭州4月18日电(记者申铖、魏董华)34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18日在浙江乌镇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当天,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乌镇开幕,这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

“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上说。

据了解,“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非营利性的官方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

经严格审议和选举程序,理事会任命王军为理事会主席,同时选举了理事会副主席,任命了秘书处负责人和联盟主席。34个税务主管当局签字成为机制理事会成员;22个税务主管当局和国际组织签字成为机制观察员;11名国际知名税务专家获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为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王军在开幕式上发出倡议,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要积极利用好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求同存异,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现实需求,围绕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征管数字化提升纳税遵从等,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为跨境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积极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及时分享实践经验。

此外,理事会审议决定分别在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以及北京、扬州利用和强化现有设施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作为区域培训与研究中心,为机制成员国(地区)和观察员国(地区)税务部门提供培训。

此次论坛为期三天,围绕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坚持税收法治、提高税收确定性等议题,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官员以及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论坛并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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