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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2)

2019-04-18 10:15: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2018年11月21日,侦查机关以冯某、李某均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冯某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李某及其家人制止并致使冯某受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遂以李某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法律是倡导和鼓励民众面向不法侵害行为积极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样才能有效弘扬社会正气,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希望邻里之间产生纠纷时,切不可采取冲动过激行为,更不能仗势欺人、恃强欺弱,要应寻求合法正当途径解决纠纷,守法崇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友睦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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