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加强对政策的正面宣传,做好对社会的解释工作,把这项惠民政策彻彻底底落到实处。”朱红军表示。
一幅新机制的“健康长卷”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如何通过改革,给居民带来更多的健康获得感?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集中采购不仅规避了过去“招采不合一、量价不挂钩、还款不及时”等问题,还会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让药品采购平台更加阳光透明,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价格适宜的药品,为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发挥更大作用。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短缺药监测应对和医疗救助工作。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多位专家表示,改革应循序渐进、有序推行,确保药企合理利润,给国内医药行业的转型发展提供适应期。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所长章明表示,在持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过程中,也要兼顾百姓的多元用药需求,在确保医院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同时允许采购其他药品,并有应急保障措施应对特定药品短缺突发状况。
深圳信立泰新产品及专科药总部总经理赵松萍表示,泰嘉作为第一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搭上了首趟带量采购的列车。随着企业又有几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续将紧跟国家政策,顺势而为。
不少专家认为,药品集中采购及使用试点,是一项触动存在已久的药品流通领域格局和秩序的改革。只要看准了改革的方向,就要凝聚共识,保持定力,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深入。
从去年抗癌药零关税,到今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正式落地,一轮又一轮的政策红利持续为患者“减负”。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健康中国”战略,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新华社上海1月29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规范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其中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师不得诱导或强迫患者使用自费药品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张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目前进入结果执行和政策落地阶段,确保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降价不降质”等成为落地实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