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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减压” 为人民服务——大庆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

2019-04-12 15:10: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为了稳定调解员队伍并保持工作积极性,调解员和专家可根据矛盾纠纷复杂程度和调处效果,通过“以案定补”和“咨询经费”等方式得到补助。大庆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人民调解创建便利条件,每年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在1300万元左右。

  诉前调解:“再好的刀疮药,不如不切口”

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会把一些适合调解的“小纠纷”转到人民调解中心常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室。

退休法官丁树山是调解室的调解员,他熟悉法律法规,也有处理纠纷的经验。这间调解室也被称为“老丁调解室”。

“前段时间处理一起交通肇事纠纷,受害方来到法院准备起诉肇事方索要医药费。纠纷被转到人民调解室后,我给肇事方打电话‘唠’了一通。不到两天,受害方就收到了肇事方赔的钱。”老丁说。

2018年,“老丁调解室”调解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纠纷411件,其中154件调解成功。“这种‘诉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也方便群众。”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俊说。

除了“诉调对接”,大庆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还共同推动“警调对接”。在大庆市龙岗区6个社区警务室中设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室,派驻的人民调解员在民警、辅警、社区工作站人员配合下,化解矛盾纠纷。

“再好的刀疮药,不如不切口。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造成的社会创伤相对较小,可以减轻群众的‘诉累'。”大庆市司法局局长刘勇说,很多不起眼的“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成“民转刑”“民转诉”的“大事”。

  “说和”调解:“最大限度就地就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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