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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不减责 陕西出台十条举措为基层减负

2019-04-12 06:07: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叱骁峰)日前,陕西省委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明确今年省委、省政府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比上年要减少30%—50%;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部门单位不得要求下级以党委和政府名义上报文件;征求意见类文件,要求市县上报的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重在提出简明管用的具体措施。

除了精简文件,陕西还从严控会议数量规模、着力清新文风会风、改进提升调查研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优化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大力为基层减负松绑。

在会风文风方面,《十条措施》规定,省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省级部门单位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省级部门单位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

在改进提升调查研究方面,明确省委常委每年调研不少于60天,提倡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和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的随机调研。省级领导下基层调研,用餐、住宿等严格按规定执行,各调研点要保持原貌,坚决杜绝“群众演、领导看”,坚决杜绝为迎接调研制作展板、装饰布置等现象。

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和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方面,该省明确今年省级部门单位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比上年减少50%以上。省级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新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加强工作统筹,科学设立考核指标,合理计划考核时段,避免出现重复考核、扎堆考核。坚决纠正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和简单以台账资料评判成效、用场景截图或视频代替落实、靠设立专项任务工作日推进常态工作、把微信拉票结果作为评先奖优依据等现象。

为确保减负落到实处,《十条措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形式主义问题,并在省级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依规依纪依法问责,避免问责不力和属地问责泛化、问责手段简单化等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既大刀阔斧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基层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狠抓工作落实,督促各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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