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中国青年网记者 叶婉莹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 叶婉莹) 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联合举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表示,经各省级检察院、团委申报,最高检与团中央联合组织评审,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些未成年人案件涉及到警务、法庭等各个环节和一些特别程序,牵涉部门多、工作任务重、专业要求强,必须充分借助各部门的协调力量特别是借助社会化力量一起完成工作,真正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有机结合。”王锋说,“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权益是党赋予共青团的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共青团一直积极地倡导着、推动着、参与着。”
王锋表示,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具有社会化动员的优势,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当中积累了一定的基础。近年来,共青团参与建设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已达10.6万人,在全国建立12355青少年实体服务台和网络平台,联系近7000名热心公益事业、关注青少年工作的法律、心理专家。这些社会力量为共青团联合公、检、法、司等机关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工作互动,探索了许多符合地方需求的、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为在全国层面完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确定的40个地区为第一轮试点单位,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王锋指出,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全国层面拟开展3个轮次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轮试点为期1年。
“我们专门拿出280万的配套经费,给予每个试点地区6万到8万元不等的支持,并组织专家提供人员培训、业务督导等工作保障,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王锋透露,2020年3月首批试点期满后,最高检、团中央将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成效开展审核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王锋说,“此次试点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形成合力,未来我们也希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能够进一步扩展到警务、审判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链条。”
自3月25日团中央发布2019年“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公告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通过电话、微信留言、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咨询问题。现将常见20个问题予以汇总,一并答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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