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5日团中央发布2019年“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公告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通过电话、微信留言、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咨询问题。现将常见20个问题予以汇总,一并答复,供参考。
问题1:课题的主管部门和组织单位是哪个单位?
答:课题由团中央发布,为省部级课题;由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牵头,会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结题验收等工作。
问题2:公布的20个课题内容,是否只是方向性题目?是否可以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
答:公布的20个课题是方向性题目。申报者可以此为方向,结合实际情况略作调整,自拟具体的研究题目和内容,但不得做重大调整。
问题3:公布的课题类别,除“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外,是否还有“一般项目”或“自筹经费项目”?
答:公布课题共20项,其中“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15项。此外,未设“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问题4:公布的20个课题,哪些是“重大课题”,哪些是“重点课题”?最后立项是否确定20项?
答:公布时不划分“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同时确定“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拟确定“重大课题”5项,对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和青少年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重点课题”15项,对青少年群体研究和推动相关政策制定具有建设意义,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总计拟确定立项课题20项;如果某方向申报情况不佳、质量不够,则不立项。
光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陈畅) 这一年来,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检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委会抗诉一起性侵女生案,推动确定“学生宿舍是公共场所”制度,向教育部发出第1号检察建议